托幼費報銷的實施辦法(2018年度繼續有效)
日期:2018-09-11 09:08:33 作者:[db:發布人] 來源🤏🏻: 瀏覽量🧓:701
教職工子女入托入幼父母單位報銷托、幼費實施辦法具體如下👩🚒:
一、報銷人員🍕:繳納四金的子女入托‼️、入幼的教職員工。
二、報銷辦法:
1👩🏻🎤、憑每月的托幼費發票,每月報銷50元🎯。
2、為了工作方便🍚,采用一年分兩次集中報銷的辦法🦡,即每年9月份辦理報銷當年上半年的托幼費;當年下半年的托幼費在次年的3月份辦理報銷。
3🐾、填好“報銷單”,附上發票(註意🧪:發票上有男方、女方標記)和子女出生證復印件🤵🏿♀️,到工會審核簽字後去財務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