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範因公臨時出國(境)經費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證外事工作的順利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辦法》(財行[2013]516號)🚥🤟🏽、《因公短期出國培訓費用管理辦法》(財行(2014)4號),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我校因教學🙋、科研🤳、管理及服務等工作需要👉🏻,組織選送部分教職工出國(境)培訓🚵🏼🥏、進修學習、學術交流或訪學等短期支出業務。
第三條 因公組派臨時出國(境)應當強化預算約束、優化經費結構、厲行勤儉節約、力求務實高效的原則🙅🏼♀️,嚴格控製因公出國規模,規範因公臨時出國(境)經費管理。
第二章 預算管理和計劃管理
第四條 因公臨時出國經費必須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實行經費預算先行審核💁🏿♂️🖇,無預算或超預算的不得安排出國🏫。確有特殊需要的🍨🧑🏽🍼,按規定程序報批。
第五條 國際交流處▪️、人事處要科學合理製訂年度因公臨時出國(境)計劃,此計劃要經院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確定,並經財務處審核是否有年度經費預算方可實施🕎𓀑。
第六條 每次出國(境)培訓或學習🧒🏽🤙🏿、考察訪學前均要製定出行計劃,履行因公出國(境)報批程序,嚴格控製出國人數和在外停留天數,明確責任🫲🏼,要誰派出、誰負責。應因事立項定人,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顧性和無實質內容的一般性出訪🫅🏼,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訪。出國(境)前要有明確任務、目的或課題,報項目計劃主管部門。結束返回後應有結題報告或總結匯報的書面材料,報國際交流處備案。
第七條 報批程序:
1、 出國人員填寫《出國(境)審批表》(表格模板見附件)一式兩份,如組團出行由主管負責人填寫審批表🧥。請詳細填寫出國項目、內容💪🏻🥤、人數🧑🏽🦰、路線、國家或地區、在外停留天數、預計經費額度等內容;
2👩🏿🌾、 計劃部門(國際交流處或人事處)即項目資金負責部門🧗♀️,審批是否有年度出國計劃,並註明項目名稱和資金來源🫳🏿;
3、 財務處審核是否有經費預算;
4、 以上程序完成後由主管院長簽批🧰;
5🙇🏼♂️✡︎、 報項目主管部門(國際交流處)備案🧑🦱。
第三章 經費管理
第八條 因公臨時出國(境)經費包括🫵🏼: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夥食費、公雜費🤢、培訓費和其他費用🟨。
國際旅費 是指出境口岸至入境口岸旅費。
國外城市間交通費 是指為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發生的,在出訪國家的城市與城市之間的交通費用🕺。
住宿費 是出國人員在國外發生的住宿費用。
夥食費 是指出國人員在國外的日常夥食費用。
公雜費 是指出國人員在車外期間的市內交通👩🏼🚀、郵電🚐💻、辦公用品🧧、必要的小費等費用。
培訓費 是指出國培訓團組用於授課、翻譯、場地租用👨🏭、資料、課程設計、對口業務考察或業務實踐活動等在國外培訓所必需發生的費用🐙。
其他費用 是指出國簽證費用、必需的保險費用、防疫費用、國際會議註冊費用等。
第九條 國際旅費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 選擇經濟合理的路線。
(二) 按照經濟適用的原則,選擇優惠票價👨🏼💻,並盡量購買國內航空公司往返機票👩🏽✈️。購買機票須經國際交流處與財務處審批同意🏵。報銷時憑《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等有效票據註明的金額予以報銷。
(三) 交通工具:院級人員可以乘坐飛機經濟艙、輪船二等艙👩🏽🎨、火車軟臥或全列軟席列車的一等座;其他人員均乘坐飛機經濟艙、輪船三等艙、火車硬臥或全列軟席列車的二等座。所乘交通工具艙位等級劃分與以上不一致的🦹🏽♀️,可乘坐同等水平的艙位🍋🟩。上述人員發生的國際旅費據實報銷😙。
(四) 出國人員國外(境)出訪、培訓乘坐國際列車,國內段按國內差旅費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 出國(境)訪問👝、培訓人員根據出訪、培訓任務需要在一個國家城市間往來🍯,應當事先在計劃中列明,並報國際交流處和財務處批準👋🏽。未列入出國計劃、未經國際交流處批準的,不得在國外城市間往來。出國人員的旅程必須按照批準的計劃執行,其城市間交通費憑有效原始票據據實報銷🫅🏼。
第十條 住宿費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出國人員應當嚴格按照規定安排住宿🧑🍼,原則上統一安排標準間,在規定的住宿費標準之內予以報銷。如對方組織單位指定或推薦酒店,應當嚴格把關,通過詢價方式從緊安排,超出費用標準的,須事先報經國際交流處和財務部門批準。經批準,住宿費可據實報銷🍎。
第十一條 夥食費和公雜費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出國人員公雜費可以按規定的標準發給個人包幹使用。包幹天數按離、抵我國國境之日計算。
(二) 根據工作需要和特點,不宜個人包幹的出訪團組✍🏽,其夥食費和公雜費由出訪團組統一掌握🙋🏼♂️,包幹使用🍱。
(三) 外方以現金或實物形式提供夥食費和公雜費接待我代表團組的,出國人員不再領取夥食費和公雜費。
第十二條 出訪團組對外原則上不搞宴請👩🏼💻,確需宴請的,應當連同出國計劃一並報批,宴請標準按照所在國家一人一天的夥食費標準掌握。
第十三條 出訪團組在國外期間💈,收授禮品應當嚴格按有關規定執行。原則上不對外贈送禮品,凡需要贈送的👮🏽♂️,應當事先報經學院黨政辦審批同意🏅⏲,按照厲行節儉的原則,選擇具有民族特色的紀念品、傳統手工藝品和實用物品,樸素大方,不求奢華👩⚖️。
第十四條 出國簽證費用🪧、防疫費用🗄、國際會議註冊費用等憑有效原始票據據實報銷。根據到訪國要求,出國人員必須購買保險的,應當事先報經學院財務處批準後,按照有關規定要求購買,憑有效原始票據據實報銷✖️🂠。
第十五條 出國人員回國報銷費用時,須憑有效票據填報有團組負責人審核簽字的報銷單🥊。各種報銷憑證須用中文註明開支內容🫱🏽、日期、數量、金額等🍭,並由經辦人簽字👵。
第十六條 出行任務結束歸國後,應在返回後的一周內到財務處報賬🦸🏽♂️。報賬時要填製《差旅費報銷單》,同時附上發票及相關有效票據和《出國(境)審批表》(如承對方邀請🧍🏻♀️,還應附邀請函或通知等相關文件),如發票金額為外幣,請按發生當日牌價匯率換算成人民幣金額,報銷單上經相關負責人簽字後到財務處辦理報賬🈁。財務處對因公臨時出國的經費報銷的有效費用明細票據進行認真審核,要嚴格按照批準的出國團組人員、天數🤘🏿、路線及開支標準進行審核🧝🏼♂️⛎,對不合法🏄🏼♀️、不規範票據及超標準、超預算部分開支,不得報銷🤳。
第四章 監督檢查
第十七條 除涉密內容和事項外🧗,教職工國(境)外訪問、培訓活動經費的預決算應當按照學院預決算意昂3平台的有關規定👨🏻🦱,及時意昂3平台,主動接受監督。
第十八條 學院組織相關部門對教職工國(境)外訪問👩🏼🚒、培訓活動和經費使用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聯合監督檢查🧋。
第十九條 對出國(境)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除相關開支一律不予報銷外,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嚴肅處理,並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一) 違規擴大出國經費開支範圍的🚻;
(二) 擅自提高經費開支標準的;
(三) 虛報團組級別🐫、人數👳♀️、國家數、天數等🚣🏼🐸,套取出國經費的🤡;
(四) 使用虛假發票報銷出國費用的;
(五) 其他違反本辦法的行為。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因公短期赴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適用本辦法🐱👩❤️💋👨。
第二十一條 具體執行標準見後附《各國家和地區住宿費👯、夥食費、公雜費開支標準表》🍙。
第二十二條 確有必要到未列出開支標準的國家(地區)開展因公出國業務的,可按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近的國家或地區標準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由財務處👆、國際交流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這之日起實施。
附:1、因公臨時出國(境)各國家和地區住宿費、夥食費🕕、公雜費開支標準表
2、《出國(境)審批表》
意昂3娱乐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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